2024年广东执业药师《法规》考点:药品信息、广告、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
2024年广东执业药师考试预计会在11月左右进行,距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,广东执业药师网维广大考生总结法规相关的知识点,希望可以帮到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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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药品标签上药品有效期的标注:有效期顺序:年、月、日。有效期若标注到日,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。若标注到月,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。
2.药品标签不可印制内容:“XX 省专销”“原装正品”“进口原料”“专利药品”“XX 监制”“XX总经销”“XX 总代理”“印刷企业”“印刷批次”等字样。以企业名称等作为标签底纹的,不得以突出显示某一名称来弱化药品通用名称。
3.药品标签可以印制内容:“企业识别码”“企业防伪标识”“企业形象标志”等文字或图案。
4.说明书、标签必须明晰标识:麻醉药品(标识是蓝白相间的“麻”字样)、精神药品(标识是绿白相间的“精神药品”字样)、医疗用毒性药品(标识是黑底白字“毒”字样)、放射性药品(黄红相间)、外用药品(标识红色方框底色内标注白色“外”字样)和非处方药品(OTC 字样)等国家规定有专用标识的,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。
5.药品广告内容准则:④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“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”;⑤非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(OTC)和“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。
6.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。
7.药品广告中不得出现的情形:①使用或者变相国家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从事广告宣传;②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、适应所有症状、适应所有人群;④含有“安全”“安全无毒副作用”“毒副作用小”;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“天然”;⑥含有“热销、抢购、试用”“家庭必备、免费治疗、免费赠送”等诱导性内容,“评比、排序、推荐、指定、选用、获奖”等综合性评价内容,“无效退款、保险公司保险”等保证性内容,怂恿消费者任意、过量使用药品的内容非药品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。
8.不得发布广告的产品:①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,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、医疗器械;②军队特需药品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;③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;④依法停止或者禁止生产、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;⑤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。
以上就是全部复习资料,广东执业药师网提醒各位考生,考试在即,请提前备考,也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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